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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征蔬菜农业特产税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在我省开征蔬菜农业特产税,税率为5%,并随正税征收20%的农业特产税附加。
最近,西安市许多菜农对征收蔬菜特产税表示关注,并希望得到较详细的解释。笔者随即前往西安市农业局,查到了该部门3月2日收到的省政府(陕政发2001年1号)文件,文件中称,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省上关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蔬菜生产、经营、收益的实际,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蔬菜开征农业特产税,其对象是,塑棚内生产的各种蔬菜和非塑棚生产的芦笋、大蒜、蒜薹、黄花菜、魔芋。应税税额为实际收入乘税率。操作中,对农户自食自用部分免税,新建塑棚蔬菜自有收入年度起免税一年;征收时间为蔬菜收获季节。
(韩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