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4月26日
维权之页
03

西北二棉公司回复本报

运转职工实行“四三工作制”工时未超过《劳动法》规定

本报讯 日前,西北二棉有限责任公司派人并致函本报,就陕工报2001年3月5日维权版刊登“关于对西北二棉职工工作时间”一文作如下答复。

来函称,我公司运转职工现执行四三工作制,四三工作制是每八天为一周,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两天。每周工作时间排班为:早、中班各上两个,计33小时;夜班上两个,计12小时,按八天为一周的工作时间为33+12=45小时。全年每个职工工作时间为365/8×45=2053.125小时。

全年运转职工按国家统一规定每七天为一周换算,每周工作时间为:365/7=52.143周,2053.125/52.1433=39.37小时。即我公司运转职工按国家规定每七天为一周计算,每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为39.37小时,工作时间没有超过《劳动法》每周40小时的规定。

■值班编辑 郁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