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花房拆迁谁的错
因要搞开发建设,陕西省农业展览馆将自己的20余亩办公场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可拆掉邻街的5间单位花房时,却惹怒了住在这里的老花工丁三锁一家。
这占地1亩多的花房究竟是单位拆错了,还是老职工的火气太大了?
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政府对面的拆除现场,丁三锁和老伴已在满地废弃物的角落临时搭建了一个小棚。
老伴张润莲说,他们一家人从1993年起就住在承包的单位花房里,邻街开店经营花木生意。1992年单位集资建房,老丁也和其他职工一样掏了9000元的集资款,可1994年分房时却没有他们的份。自从承包了花房,单位再没给老丁发工资,全家就靠做生意过活。去年,单位又集资盖房,他们又拿出4万元,现在房没盖好,单位通知又要拆除花房,让住到临时安置的平房去,他们觉得不妥,要求单位给门面房以维持生计,可馆领导只答应给搬迁费。在此情况下,他们一直没有配合拆迁开发的通知要求。5月14日,馆里突然组织人员、推土机强行拆房,致使他们一家平静的生活成了眼前的乱七八糟,满屋子的花木盆罐,家具物什都被埋的埋,碎的碎。
展览馆的领导和部分职工对于拆除花房又有他们的说法。
苏辛馆长说,丁三锁是展览馆的花工,1993年3月30日,他与馆里签了一份承包花房的协议,协议中规定:承包期限到当年底结束,且向馆里交1000元承包费。而合同到期后,丁在既未交承包费,又未续签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一直继续占有花房从事经营,还把5间门面房的其中3间对外出租,收取的房费、连同水、电费都未向单位上交过1分钱。无奈单位将其700余元的工资扣发以抵消积压的水、电费。
去年11月,单位要拆迁搞开发,先后三次向丁一家发文通知,还多次当面商谈,未有进展。致使单位原本与开发商定于2000年12月31日交付拆迁地皮的承诺推后。今年4月30日,馆里最后通知要求在10天内搬到过渡房(两间平房),答应既不收房费,还给1万元拆迁补偿费,可他们提出要邻街门面房,否则不走人。为了收回长期被无偿占用的单位公房,为了不影响建设开发,5月14日,苏馆长带莲湖公证处公证人员到现场作了财产公证,并让人将其家具被褥等物品搬到安置房里,强制拆除花房。
对于丁三锁全家耿耿于怀的1992年集资公房一事,当年在分房小组的一位女同志解释说,那次建房是为解决农业厅占文化厅地皮上的职工住房问题,丁不在此条件范围内。而作为一名老职工,长期据公为私,以此赌气,已经严重侵犯了单位的利益,强制收回花房,馆里的许多其他职工表示赞成。
本报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