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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6月1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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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工会当“差”使

在一些企业,常可以看到,一些厂长经理把工会当“差”使来使去的。

厂领导觉得有些问题比较棘手,便交给工会去处理;厂领导有些做法不妥,引起了职工的愤懑,便让工会去为他们“擦屁股”;有些职工遇到各种问题,在基层解决不了来找厂领导时,厂领导又把其推给工会;尤其是在召开职代会问题上,表现得就更为突出。厂领导觉得需要召开职代会时,便让工会负责筹备,但什么内容,什么时间召开,都得由厂领导事先决定下来,工会仅是具体执行而已;在职代会上,若是有什么决议难以通过时,就让工会出面,去反复做职工代表的工作。于是,有人风趣地说,工会只是个“丫环”角色,凡事都要听企业领导的使唤,领导叫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完全没有自己的独立自主权。

这些企业领导的做法,无疑是颠倒了企业领导与工会的关系,将自己与工会视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完全违背了《工会法》有关条文。岂不知,工会是群众团体,它是工人自己的组织,代表着企业职工的广大利益,是职工维护自己权利的组织,是代表职工说话的。

因而,作为企业领导,在对待工会这个问题上,切不可滥使自己的权力,更不能把工会当小“差”使。当然,作为工会自身,也要直起腰杆来,特别是那些工会主席,你是由职代会选出来的,又不是企业任命的,你怕什么? ■赵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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