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绕道旅游惹出祸
外出送货时,两职工私自驾车绕道旅游,本想玩个痛快,不料中途遭遇车祸,其中一人左腿致残截肢。因事后赔偿事宜难达一致,企业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企业承担管理不善责任,支付受伤职工医疗费8800余元。
据了解,1995年7月12日,西安市某乳品厂职工张某与王某往户县送货,在返回途中,二人便趁机到长安县和户县交界处的高冠水库去游玩一圈。不料途中王某驾车与两辆手扶拖拉机相撞,致使张某左腿受伤。经长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认定,由王某负全部责任。张某因伤截肢后,被鉴定为三等伤残。事后张某要求企业赔偿其伤残损失,而企业认为张某系私自驾驶本单位车辆绕道旅游而造成事故的,不能由企业赔偿伤残损失。双方经多次协商终未达成一致。今年2月15日,张某将这家乳品厂推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假肢费、购买代步车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3.2万余元。
日前,此案已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初审终结。法院认为乳品厂对车辆管理不善是造成张某受伤的主要原因,而张某明知司机王某在办理公事时绕道旅游有违厂纪而不加劝阻,反而跟随前往,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乳品厂承担管理不善责任,支付张某医疗费用8856.42元。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