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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确定改制企办中小学收费标准
本报讯 日前,西安市物价局就全市9所改制后的企办中小学收费标准进行规范,作出了新规定,新规定将从今秋开学起试行。
本次规范的具体收费标准为:对于企业尚承担本企业子弟一定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中小学,对本企业子弟(不分单双职工),按政府公办中小学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对于企业完全不承担本企业子弟任何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中小学,在不高于公办学校规定借读费标准的前提下,由企业和学校协商确定本企业子弟收费标准,并经企业职代会通过后,由企业正式发文并报市、区(县)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对联合办学单位子弟的收费标准,由学校和联合办学单位在不高于接收社会学生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接收社会学生收取学费标准最高限额如下:小学700元/生·学期,初中1000元/生·学期,高中——省级重点2000元/生·学期,市级重点1600元/生学期,普通中学1500元/生·学期。
另外还强调,除上述规定收费项目之外,各校不得以其他名义收费,不得在收费同时再收取杂费,不得跨学期或一次性全部收取。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