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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2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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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扫地的被车撞,盖房的被摔下,有害气体也无时无刻不在残害从事化工、家装、印刷、餐饮工作者的生命

谁来维护外来工的健康权益?

由于工作、人际关系、经济收入等方面原因,职业危害已越来越集中于外来工,特别是从事脏、累、苦行业的打工者身上。保洁员被车撞伤、被人殴伤的事不断发生,从事建筑业的民工屡有伤亡,这些显性伤害已足以使我们必须重视外来工的生命健康权利。

而由于多种原因,打工者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又相当贫乏,一些慢性中毒及职业病在不知不觉中损害着他们的身体。

三位从旬邑来西安打工的女孩告诉记者,她们先是在长乐坊一手工作坊式的鞋厂工作,由于车间内气味难闻,甚至引发恶心呕吐,她们不得不换单位工作。现在兴庆路某印刷厂工作。虽然环境比制鞋作坊好一些,有时仍感到头晕发闷,实在受不了,只好再找一份工作。

据了解,除从事市政、建筑类务工外,外来工主要从事的工作还有家装、印刷、餐饮,而这些工种往往容易受有害气体无形侵害,如乙烷、苯、一氧化碳等都在侵蚀着外来工的健康甚至夺去他们的生命。去年冬季,东郊一家餐厅的两名洗碗工就因为被老板安排在操作间值班而被一氧化碳毒死。

卫生部门的调查显示,大部分企业、地方职能部门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对化学品使用管理混乱。有的企业使用的化学品不标明化学成分、毒性和预防等项说明,只用代号来代替;有的私营企业主及个体户不向雇用人员讲明是否属有害作业,不断地轮换外来工,辞退患有职业病的人。本来就没有劳动保护意识的外来工,常常在无声无息中身体受损乃至中毒,有的人甚至中毒身亡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的人竟然把中毒当作感冒、头痛、贫血等病来治疗。据统计数字显示,去年全国急性职业中毒230起,785人,仅硫化氢中毒事故就发生32起,中毒118人,死亡49人。

国家早已从劳动法等法规中要求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然而配备劳保用品、进行职业性体检很大程度上执行不力,职业伤害及职业病便屡增不减。

劳动界千呼万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草案)》日前已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将有法可依。而目前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工,如何得以引导和保护并摆脱职业危害,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图为在五楼毫无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施工的外来工。 ■文/图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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