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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9月1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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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乱收费依旧存在

编辑同志:

按照国家中小学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除杂费、课本费、借读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增加任何收费项目及标准。然而,富平县刘集乡大张小学今秋开学不仅向学生收取文体费、作业本费等费用,而且向每位学生强制收取半年保险费15元钱,但除了一张学生保险告知卡外,却不提供任何收费单据。

据了解,在富平县境内及我省其他地区的乡村中小学校,象大张小学一样乱收费及搭车收费的现象极为普遍,不少学校利用开学、期中、期末等时段大肆向学生伸手要钱,什么班费、床板费、补课费、资料费、留念费、合影费、油印费、赞助费等不一而举,有些学校还经常向学生强行推销服装、保险、药品、学习用品,有些还在麦收、秋收时节向学生索取麦子、棉花等物品。

对于乡村中小学校的乱收费现象,有关部门也是经常检查,可检查一过,乱收费不仅不会收敛,且更会变本加厉。所以,上级部门检查方面的形式主义,无疑是造成中小学校乱收费的最主要因素。此外,学生家长不了解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敢怒不敢言;教师工资拖欠现象严重,致使不少教师把心思转移到学生身上,为了金钱利益置国家法规及学生利益于不顾等,也是造成学校乱收费的关键所在。

无论何种理由,乡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一方面它加大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在广大学生心灵里留下种种不良的阴影。看来,这种社会顽疾真的是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 本报记者 刘公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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