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将放宽限制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遵循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已经调整修改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望于入世前后出台。”日前,在北京召开的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妇女领导人会议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投资管理司闵莉萍女士关于中国加入WTO所披露的新闻,成了参会代表关注的重点。
据闵莉萍介绍,我国政府于1995年6月制定并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大类。
她说,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需要对《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行不定期修改。此次修改的方向是取消、放宽股权限制,弱化中方控股、中方占主导地位的限制,以及与WTO承诺联系比较紧密的项目。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出口导向型企业等。据介绍,1997年底,我国政府曾对《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行过修订,扩大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并且充分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 (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