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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
本报综合消息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大东分局联合公安局大东分局经济犯罪侦察二大队,在对一起普通偷税案的侦破中,发现案中案。经过缜密侦察终于在9月5日将一起涉税金额高达2049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彻底破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6月,沈阳市大东国税分局和大东区公安分局经侦二大队,在对沈阳正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偷税一案调查时,在犯罪嫌疑人、该公司经理范林法住处发现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物资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讯,范林法交待了其销售所开增值税发票都是通过沈阳市石油公司第五分公司兼职会计介绍,由注册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丰物资公司”代开的。循着这条线索,经侦二大队立即对新丰物资公司法人代表周笃林、负责人周始贤进行立案侦案。经查:新丰物资公司注册地点在开发区,而实际办公地点在沈阳市大东区古隆巷4号511室的周始贤家,其业务主要就是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展实际的物资购销业务。从1997年7月至2001年6月期间,经市石油公司兼职会计介绍,由被开企业自带进项税额,按每月向被开人收取从1800至2400元不等的管理费和按销售额的0.5%收取其它费用(2001年3月以后按销售额的2.5%收取开票费)的方法,先后为沈阳正泰不锈钢有限公司、沈阳市新华夏不锈钢有限公司、沈阳钰馥商贸有限公司等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126组,涉税金额2049万多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29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