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11月1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今年10月10日公布的2001年度产品质量免检产品类别目录,受到企业、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质检总局为此出台了免检产品的五项新原则。
免检产品应当具备5个条件即: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