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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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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了大钱 却仍要下岗生活费加强审监 让生活费真能救急

编辑部:

记者近日采访时,听到一位做生意的下岗职工眉飞色舞地讲这样一件事:他们一行20个下岗职工到单位要生活费,路上有聪明者提醒带手机的15个下岗职工和2个带传呼的,到单位和领导谈话时,一定要关掉机子。结果在单位和领导谈话时,还有几个手机响起,单位领导忍俊不禁,但还是非常“理解”地说,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单位一定会考虑,一有名额会立即通知你们。走出单位后,有人责怪手机未关者,手机未关者不满地说,为了100多元的生活费,把我几万元的生意耽搁了谁负责?

这个事情一经说出,都会博来听者一笑。然而记者听到此事,却笑不出来。基本生活保障费是国家为解决下岗和失业人员生活困难问题而从财政中挤出来的,可有些下岗职工已经有了新的工作,新的收入,甚至高收入,却仍向国家索要所谓“属于”自己的钱,这种行为当事者应该感到脸红。而单位领导如果把国家的钱来给自己做人情,不仅坑了国家,而且有可能让真正生活困难的职工拿不到生活费。

在现实生活中,一手拿着下岗生活费,一手干着另一份工作的人,并不罕见,而且有人把这称为“无投入收益”。

记者呼吁有关部门能加强审核和监管力度,莫让困难救济用不到生活困难者身上。

■本报记者 邰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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