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2年03月13日
维权之页
03

天津出台劳动合同制度新规定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受重罚

本报综合消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新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新招收的劳动者必须在10日内订立劳动合同,如不及时签订,将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10日内必须与新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合同;不按规定及时签订和续订合同将被罚款,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合同签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