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在一单位试用20余日之后被辞退,请问我的工资如何结算?
读者:小月
小月: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供你参考: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发[1995]309号)(61)项的决定,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其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的为21.16天)进行计算。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