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2年03月13日
维权之页
03

我的工资应如何结算

百事通先生:

我在一单位试用20余日之后被辞退,请问我的工资如何结算?

读者:小月

小月: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供你参考: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发[1995]309号)(61)项的决定,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其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的为21.16天)进行计算。

■百事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