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8日起,凡是室内环境不达标的民用建筑,一律不得备案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单位,还将受到处罚。
记者3月17日从建设部获悉,国家第一部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颁布实施,此外,与之相配套,以规范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管理的《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也同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