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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8月01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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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协商代表在法律上有何保护措施

百事通先生:

今年我们单位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我被职工推荐选举为集体协商的代表,我既高兴又担心,高兴地是我能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为职工办点好事,但我也担心参加集体协商时,车间不给时间,或给了时间要扣我们出勤奖怎么办,如果协商时为职工据理力争得罪行政领导打击报复我怎么办,我想问一下,法律上对职工协商代表有何保护措施?

宝鸡 乔芳

乔芳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是一些职工协商代表所顾虑的,考虑到这一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时就考虑到了加强对职工协商代表的保护,其中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或者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企业应当视为出勤,支付相应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违法解除职工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职工协商代表损失;拒不改正的,责令给予职工协商代表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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