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职工工资不能由企业行政单方说了算
宝鸡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初见成效
本报讯 宝鸡市总工会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改过去职工工资由企业行政单方说了算的做法,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集体协商来决定,协调了劳动关系。现在,全市基本形成了齐抓试点,共抓督导,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喜人局面。
自2000年以来,市总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深化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紧抓不放。首先,在市属12个县、区进行试点,探索路子。在试点期间,市总工会领导及机关干部多次深入到市、区两级试点单位,为基层提供有关资料,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同试点单位的党、政、工领导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经过一年多的精心指导,16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取得了试点工作的成功,摸索出了有益的经验,为推动面上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由此打开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局面,使这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截止目前,全市468户企业已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非公有制企业412户。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两份,覆盖企业有49户。
宝鸡市总工会由点到面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收到了初步成效。工会主席齐桢告诉记者,工会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进一实现了角色复位。从已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来看,党、政负责人相当重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这些企业的职工普遍感到,工会在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中唱了主角,理直了气也壮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使工会组织由原来被动参与和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参与和监督,由过去的朴素感情维权上升到依法维权,增强了源头参与的力度。这一制度的建立,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稳定。仅以宝鸡建华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为例,今年上半年产品优质率达100%,各项经济指标增长20~40%,职工工资有了大幅度地提高。据了解,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单位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减少了,职工上访人员也明显减少,职工队伍更加稳定。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