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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8月22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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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你的债权盯紧了吗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大厦的支柱。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国有企业陷入亏损窘境,不仅难以为国家作出贡献,有的甚至连本企业的职工都难以养活,究其缘由当然不少,但欠款户逃债,使国有企业缺乏足够的生产和流动资金,应是导致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据调查了解,凡亏损国有企业,就62%左右遇有欠款户逃债问题。

欠款户逃债危害深重,应当引起国有企业的高度警惕。

欠款户逃债,其方式主要有三:

一是假破产。这些欠款户并非负债率过高、经营不景气、严重亏损,而导致资不抵债,达到破产条件,而是把破产作为逃债的一种手段。他们把国家出台的核销呆账准备金的政策当成废债的“天赐良机”,不择手段地“创造”破产条件。大多在申请破产时对债权人及金融部门封锁信息,隐蔽行动,搞突然袭击;并在清理、评估资产时高估抵押物,低估资产价值;有的甚至采用贿赂手段买通破产审批者。

二是以物充帐。一些欠款户为了逃避还债,往往要求以自己手中的产品或货物相抵。他们打动人心的理由往往是:“你们要是诉诸法律就可能一分钱也得不到,如果把东西拿去,好歹也是可以换钱的商品。”这种理由,也往往被债权人接受,谁愿意让自己欠在外面的钱一分讨不回呢?有东西毕竟比什么都没有好。但是,他们得到的东西,不是本单位压根儿用不着,需要低价转让的,就是质量低劣的,谁都不愿要,但价格却是顶足了算。这些东西充了所欠的帐,却给债权人带来了亏损。如一国有机电设备公司近三年来被一外地客户拖欠80多万元的机电设备款。去年该客户称经营亏损,无力偿还,要求以物充帐。结果,该公司运回几卡车早已被市场淘汰的12时黑白电视机。因无人问津,这些电视机至今一台不少的积压在仓库里。看起来,80多万元的债务以物抵算了,但由于得到的是滞销物,这笔债等于空还了。

三是换头头。这是一些欠款户向国有企业逃债的常用伎俩。他们会在还债日期临近之时,或者在债权人催债日紧时,忽然换了法定代表人,玩弄“金蝉脱壳”之计。债权人找原先的头头要债,他会说:“我现在不在位了,找我没用了。”又找新上任的头头,他会说:“我刚上任,只管以后,不管以前的。”这么来去一推,债权人的债权就没着落了。某县一国有企业被一户客户欠50多万元。因该客户调换了头头,新头头、旧头头各说各的理,都说债务不该由他手中偿还。结果该企业另派人讨债一年之久,但至今仍然分文未归。

为了防止和对付欠款户逃债,作为债权人的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债权的清理、监督工作,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债权。

■樊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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