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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1月27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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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工会干部“入口关”

江苏省扬州市郊区双桥乡党委把选好配强企业工会主席作为工会组织建设的首要重点,严把企业工会主席的“入口关”,把一批政治坚定,顾全大局,开拓创新,群众信任,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和能为职工办事的同志推荐、选拔到了工会领导岗位上,确保了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高效、有为……(见11月7日《江苏工人报》)。

双桥乡严把工会干部“入口关”的做法好!笔者同时认为,这种做法不仅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值得推广,而且在集体、国有企业中也值得大力倡导。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领导和企业对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认识偏颇,从而导致了工会干部“入口关”把关不严的现象发生。有的把工会看作“疗养”部门,把从党政领导岗位退下来又即将退休的同志安排到工会“过渡””有的搞“安慰安置”、“人情安置”,把其它部门不好安排的干部“照顾”到工会“凑数”;还有的无视《工会法》第9条作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规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近亲属担任工会的主要职务……如此,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可想而知,工作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当然会大大削弱。

“源头把关”这句话如今较为流行。如商品进货要“源头把关”,反腐倡廉要“源头把关”,干部任命、选树劳模要“源头把关”(任前公示、选树前公示)等等,笔者认为,要切实让工会组织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也应做到工会主席任前(源头)把关才好。也就是说,我们应像双桥乡那样,在推荐、选拔工会主席时,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办事,要坚持干部的“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也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才能保证工会主席的素质,使工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谭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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