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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2月0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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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建立职工社保帐目单制度

单位每个月扣了我多少个人应缴的社保基金?

单位每月应该给我缴多少社保基金?单位缴了吗?

我和单位所缴的社保基金,单位按时全额缴给社保局了吗?

单位有没有挪用侵吞我个人和单位所缴的社保基金?

——这些我两眼一抹黑,统统不知道——

编辑同志:

职工社会保险帐目单是由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每年12月底或第二年元月交给职工个人的社保资金凭证。其中包括:本人姓名、个人养老帐户、医疗帐户、住房公积金帐户。帐户之下排列着当年12个月中每一个月个人工资金额和个人缴纳、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金额的明细表。该单最后注明:个人养老帐户累积金额、医疗帐户余款、住房公积金累积金额(此项只限当地常住户口)。不难看出,社保帐目单起着当地的社保局、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之间社保资金的对帐作用。

实行社保帐目单制度是政府对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的体现。确定了社保局、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制约机制。使社保基金的管理和分配更加公开透明,杜绝了管理方和单位挤占、挪用社保资金的现象,保证了专款专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深圳市社保局的个别领导挪用社保基金事件的发生,促使该市成为全国率先采用社保帐目单的城市之一。实践证明该制度的实施对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腐败有着积极的作用,强化了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企事业单位作为职工与社保局之间的“中间人”,在每个月给职工发工资时,都要按个人工资额的百分比分别扣出个人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属个人缴的社保资金),再由单位负责把当月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社保金额一同支付给当地社保局(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社保金额分别按个人当月工资金额不同的百分比分配)。如果没有实行社保帐目单,单位与职工之间就会出现:1.职工不知道单位在月工资中扣了多少个人应缴的社保金额,也不知道单位为职工所承担的那部分社保金额是多少?2.单位是否把职工社保资金的金额或按月正常交付给社保局?职工也是一无所知。而只要面对社保帐目单上真实、详细的记载,则能一目了然。

因此,笔者建议,我省应尽快在全省推行职工社会保险帐目单制度,让广大职工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有多大的经济底子。这样,会使职工像吃到一颗安心丸一样心安气平,同时,也利于广大职工群众监督社保费交纳管理情况,利于从源头上堵住侵吞挪用社保基金的丑行发生,从而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实现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中船重工集团西安东风仪表厂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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