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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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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确保”在这儿落了空

蒲城农机局33名退休职工何时能拿到全工资?

“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两个确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来的,是各级政府必须做好的工作之一。然而拿着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蒲城县农机局的退休职工韩三民、孙法成、梁南方等33名老退休职工,却要不到他们应发的全工资。国家政策为什么会在这些老职工身上失去作用?记者近日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12月5日,大雪纷飞,寒气逼人。记者在蒲城县街头见到了韩三民、孙法成和梁南方。在韩三民向记者提供的退休证里写着:韩三民,男,60岁,1959年11月参加工作,连续工龄41年,工作单位为蒲城县孙镇农机管理站。退休时原工资为853元,按100%发放原则退休后他的工资每月应领取853元。还不包括国家两次统一调级的增长部分。而退休多年来,韩三民开始每月只领105元,后相继变为170元和257元,今年7月份调级时增长到436元,到目前还未领过一次。梁南方、孙法成的情况和韩三民基本相同。

在农机局向县委县政府的一份汇报材料上记者看到:韩三民等33名老同志均为1958、1959年参加工作的,原属各乡镇农机站(国营单位)。1983年,经县长办公会决定,同意撤销各乡镇农机站,同时设立蒲城县城关、兴镇、孙镇、罕井、党木五个农机管理服务站,属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共定编制46人,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解决。于是韩三民等被抽调到五个农机管理站的33名职工身份便成了全民所有制工人。

关于农机管理服务站人员的工资根据蒲编发(1986)32号《关于核定县农机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中写着,农机局下属五个农机管理站实行差额补助。五个农机站从1983年开始,由县财政每年拨付4万元,1989年开始拨款增加为6万元,1993年又增加为8万元。在这些人员工作期间,工资发放由财政拨的款和指标油销售差价共同支付,均能正常发放。从1990年退养以后,因人员大幅度增加,加之国家实际油料并轨、私人加油站的兴起,后来指标油差价可以对人员工资进行补贴的政策也就消失了。县财政一直未按蒲编发(1986)32号文件执行,对农机局下属五个农机管理服务站实行差额补助。退养时,这33位老职工的工资均按105元/月发放。1997年增长为170元/月。退休时退休工资就按照当时工资发放标准计算,按257元/月发放,一直沿袭到今年7月份。

据了解,韩三民等33人都是1958、1959年参加工作的,在蒲城县农机战线上工作了40余年,把毕生的精力和青春全献给了蒲城县的农机现代化事业。按国家实行的工资政策,他们的工资基本已升至600多元/月,有的还达到800多元/月,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从来没有享受过全额工资,至今他们应拿的工资仍停留在档案上。由于工资低,大部分人已年过花甲,早年又从事田间作业,身体多病,大多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保证。在此情况下,他们才拿起法律的武器,奔走呼喊,要求理顺工资关系,按照国家政策予以兑现工资。

12月6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县农机局的惠局长。他所谈的情况与记者了解的基本一致,至于按差额工资发放还是定额工资发放,局里也没办法,这是县财政局的事,而农机局为这些老同志的工资也做了大量工作,县财政在十分紧张的前提下,今年还专门拨付了部分资金,他们将资金全用在给老同志补发工资上。惠局长承认,尽管还补了一点钱,这些老同志的工资仍然很低,但比以前高多了!

记者又向有关部门作了了解,大家都认为这些老同志的工资就是低,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县财政吃紧,一时还无法按政策兑付。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十六大报告中也强调了“两个确保”,而“两个确保”偏偏在这儿落了空。韩三民等33名老退休职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拿到的档案工资?本报也在密切关注此事。

■本报记者 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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