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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1月20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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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收押金 乱扣服装费

亚飞汉中公司违规行事

亚飞集团汉中公司是以经营各类汽车销售为主和拥有30多位员工的民营企业。前不久,一位在公司里工作了半年之久的女职工要辞职,去财务科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财务人员告诉她:“你再给公司交100多块钱,就可以办离职手续了。”问其原因,回答是因为她在该公司工作不满两年,要从工资中扣除那套服装费,她这月工资400多元钱,所以要倒给公司交100多元,女职工提出退还服装,财务人员告诉她:服装是不能退的。女职工迫于无奈,只好照办。另一位女职工辞职时,因有前车之鉴,不敢去领工资,便悄然离开公司。据了解,还有六位类似情况的员工没有领到工资。据记者了解亚飞集团汉中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在陆续招聘员工时,还规定每位员工必须先交500元的风险抵押金(离开公司时如数退还),同时必须领取该公司价值690元的服装(包括一套西服、白衬衣两件、一条高级领带),否则不予聘用。

记者就此采访了公司曾副总经理,对于公司发给职工服装的事情,他的解释是,服装是每个员工在上班时都要穿的,如果员工在公司干了两年以上,走时就不必从工资或押金中扣除服装费;如果干不到两年那么就要从工资或押金中扣除。他也承认了公司收取押金的事实。

按照规定,属于劳保用品的工作服,其制作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会有关人士认为,作为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的服饰,不管其价值高低与否,都是企业为提高企业效益而实施的一种投资,应纳入企业成本,而不能将此转嫁到职工头上。

另外,国家三令五申,严禁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中,收取各种名目的抵押金,而该公司依然我行我素,置国家法令于不顾。记者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此事,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报汉中记者站 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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