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该追究谁的责任
·谭贤邦·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湖南省公安厅作出决定,凡是派出所发生刑讯逼供、滥用枪支、滥用强制措施和违法办理卖淫嫖娼、赌博案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其领导的责任外,省公安厅还将把其定为“执法最差派出所”,予以挂牌,并通报全省……读罢这则消息,笔者总感有刺在喉,不吐不快。
不庸讳言,警察队伍中确实有极少数知法犯法、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为非作歹者。他们严重破坏了警民关系,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声誉和形象。但我们不能因公安机关内出了几个败类便“罪至”执法机关本身,这正如北京市委出了个陈希同,我们不能否定北京市委的整个工作;云南玉溪卷烟厂出了个褚时健,我们不能给玉溪卷烟厂挂“最差卷烟企业牌”;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出了个刘宜清,我们不能将腐败与湖南省分行划等号一样。
所以笔者认为,警察队伍中出了问题,我们应追究有问题的警察,也应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者,但我们不能因“锅”中有几颗“老鼠屎”便把“锅”砸掉,因为这样做有失公正。公安派出所作为最基层政法机关,其中依法办事、秉公而行、勤政廉洁、热心为民的警察占了绝大多数。谁有问题查谁,谁乱来追究谁的责任,大可不必让好民警们跟着“连坐”背“黑锅”,更不能因个人违法违纪就把“帐”记在公家的头上。而正确的做法是,明辨是非、分清泾渭、清除“害群之马”,也只有这样,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才能弘扬正气,抑制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