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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2月1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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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生活补助费按何标准执行

百事通先生:

合同期满,企业给予生活补助费是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还是按当年实际工资发放?

西安 陈伟林

陈伟林: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对国务院废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答复,地方政府对此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国务院废止规定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计发给至规定废止前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因此,计发终止劳动合同生活补助费,既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是按当年企业实际工资水平,而是按本人标准工资。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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