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用人单位不得转嫁社保负担
编辑同志:
笔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利用临时工怕丢“饭碗”的心理,采取强制扣减工资的办法,让其承担自己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从而达到转嫁负担、逃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目的。
国家《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法为各类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必须无条件执行,没有半点商量和讨价还价的余地。用人单位随意转嫁社保负担显然是对职工的一种敲诈和剥削,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权威的践踏。其实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并非完全不懂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否则他们也不会迫于压力参加社会保险,因为只有“参加社会保险”才能更好地避人耳目,才能有效地逃避法律制裁。这既暴露出了当前社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更表明劳动保障执法尚有死角,给那些肆意践踏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人钻了空子。
扩大社会保险范围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多积累一些基金,而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其更好地生产和生活。因此各地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切实抓好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对肆意践踏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进而从根本上杜绝用人单位随意转嫁社保负担的现象发生。惟有如此,社会保险事业才能步人健康而快速的良性发展轨道。
■张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