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下岗经商要“七不”
不做先交货后收款的生意。因为刚起步本钱少,而这类生意会长期占有资金。还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为好,以免资金积压或被骗。
不做或少做预付货款的生意。有的人货款汇出而货物不能及时到手,或根本不会到手,最后造成货款两空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教训不可不防。
不做借钱给他人经营、盈利双方分成的生意。许多时候,借钱给别人经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非但分不到“红”,连“本”也赔进去了。
不做不了解市场行情的生意。即使货物便宜,也不能盲目去做。因为这很可能是货主将积压商品处理给你,将损失和危机转嫁于你承担。
不做不懂行、不熟悉的生意。不懂行,便不能辨别货物的优劣和真假;不熟悉业务,就心中无数,出现盲目操作,不可能赚到钱。
不做多次转手或有经纪人渔利的生意。货物多次转让或有经纪人从中获利,其结果会因为货物价格高、款型旧而难以销售,勉强售出也只能是亏本生意。
不做手续不完备的生意。手续不完备,往往意味着经营不合法,将面临被罚款、被没收或被取缔的麻烦。所以,与他人的经营交往中,务必要有法规意识,弄清对方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资格,防止带来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