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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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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提前完工”酿祸患

某厂对一重大设备进行大修,经测定需要10个月时间,但该厂提前4个月便完成了任务。对此,上级予以了嘉奖,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可惜“好景”不长,仅仅隔了一个多月时间,此设备便出现了大故障,还险些酿成重大伤亡事故。

由此不禁联想到前几年全国各大媒体曾报道过的一则消息:南京长江大桥路面整修,施工单位因抢进度,半年的工期仅用一个月就“提前完工”了。结果“修好”的路面给予了无情的“报复”:路面修好之日即为重新破损之时,成为闻名全国的因“提前完工”而造成的严重质量事故。

提到“提前完工”,人们就会想到“工人的积极性高涨”,就会想到生产者“革命加拼命”的冲天干劲,就会想到因此而节约了多少费用。所以,“提前完工”一直被视为一种“光荣”,不少领导以及新闻媒体对此也是持褒奖赞许和肯定的态度。读报纸,看电视,听广播,人们就常可读、看、听到“某某大楼提前一个月封顶”;“某某工程提前两个月全部竣工”;“某某技改提前三个月完成任务”之类的新闻。似乎“提前完工”是一项值得炫耀的“成绩”,让人钦佩、令人鼓舞。

当然,倘若“提前完工”是建立在科学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的,确实值得称道,应该嘉奖。但现实的状况是,不少“提前完工”是不讲科学“提前”的,不顾工人身体健康“提前”的,不讲质量“提前”的。对这类“提前完工”,不仅不应肯定,相反还应该批评甚至追究责任。我们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树立科学的工作态度,按照科学的内在规律,严格工作程序,不允许为抢进度而加班蛮干。对于从功利主义出发,忽视科学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制止。作为新闻媒体,对“提前完工”之类同样应持慎重态度,切不可给人们以误导。

■谭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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