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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6月04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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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规定整肃劳模评选

据《工人日报》河南省劳模评选中一度出现的“职务作假”,挤占一线名额导致工人劳模比例下降的现象,如今有望得到遏制。日前,河南省总工会制定的“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管理办法出台。据悉,专门为保证工人评选劳模名额不被挤占而制定规则,在全国尚属鲜见。

据称,这一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评选范围。第四章中规定,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第十一条规定,每次评选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济建设第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科技人员不少于20%,经营管理者和其他方面人员应占一定比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党政群机关工作的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不参加“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办法”更加严密了劳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推荐评选对象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或通过其他民主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评选企事业单位、企事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审计、纪检、监察、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审查。推荐、评选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办法”还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或者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漏报、瞒报,一经查实,取消当事者评选资格,其所在市(产业系统)亦不再补报,并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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