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从“孙殿英盗墓”看“孙志刚被害”
一个有工作有住址有身份证的大学生,竟在广州被公安机关关进收容所并突然身亡。有人大骂打人致死的凶手们是“兽”,可我相信,他们当初也和我们一样,曾经是个完整的“人”。因此,探寻他们由“人”而“兽”的路径,似乎更有必要。
就现在的报道来看,与此事相干的十余人已经被抓,正在处理当中(已一审判诀——编者)。而孙志刚究竟是怎么死的,是谁打死的,却不得而知,看来现在的媒体仍旧相当闭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孙志刚的死与公安有关,与派出所和收容所的民警有关。因为,(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法医的尸检结果。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
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公安干警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应该是神圣的,纯洁的。显然,他们当中的任何人不应该成为“孙志刚尸体”的“创作员”。
这让我想起了“东陵大盗”孙殿英的事。1928年,孙殿英声称“举行军事演习”,把东陵三十里内戒严,指挥部下挖坟盗墓,干出了一桩震惊全国的丑恶事件。案发后,阎锡山、蒋介石曾先后发令要求严办。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其中的原因,有人说是孙殿英打通了宋美龄的关节,向老蒋、戴笠等人行了贿。而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军费的原因。蒋介石收编了各类杂牌军后,军费供应不上,只能保证自己的嫡系,杂牌军则由他们自己想办法。所以,这类部队干下贩卖鸦片,盗墓的勾当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与此同时,部队官兵也带着乌七八糟的匪气。
现在的公安机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什么“处女嫖娼”、“夫妻看黄碟”以及“孙志刚收容致死”之类的案件会频频发生?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经费问题。公安机关队伍庞大,国家拨款有限,于是,有关部门与公安机关达成了默契,将收支“两条线”最终变通为“一条线”。要想生存,要想过日子,他们就得抓创收;要创收,就得抓人、罚款。于是,不法分子成了公安机关的衣食父母。一旦货源供应不上,他们就往“良民”身上打主意,努力让“好人”变“坏人”,如让“处女”变成“妓女”等等,有的派出所还与妓女合伙做“生意”,干起“放白鸽”的勾当。
孙志刚开始被抓,应该是他成为他们眼里的“衣食父母”。可是,后来角色变了。按他父亲的话说,“他不该顶嘴”。因为顶嘴,他们不想要这个“衣食父母”了。他们内心中的匪气上来了,最终把孙志刚当作了体罚甚至玩弄性体罚的对象。猫下决心要吃老鼠,老鼠想反抗,还讲大道理,最后就被整成了一具残尸。
当前治安任务还很重,公安干警为地方治安的确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也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但是,在他们当中也不乏渣滓存在。在他们有可能以搞创收为目的,把公权当作商品来经营的大前提下,孙志刚的死绝没有结束。只要这个大前提不变,更多奇奇怪怪的事还会出现。
考察和学习发达国家警务经费收支制度以及内部监督良策,应是当务之急。
(据《杂文报》汪宛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