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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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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非法煤矿县乡政府主要领导将受处分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从7月1日起,凡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四个一律关闭”应关却未关的煤矿,县、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制止当前受利益驱动,一些煤矿超能力突击生产、已关闭小矿死灰复燃的情况。特别是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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