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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两青年买毒换来十年刑
本报讯 两名宝鸡青年用6200元人民币去外省购买了31克毒品,乘火车返回时被民警发现,绳之以法。近日,西安铁路法院对其作出判决,各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各处罚金2000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各一年。
2003年3月15日,28岁的王小静伙同27岁的刘建良乘火车去河南信阳市从一姓韩男子手中用6200元人民币购买毒品、辅料各一包,刘建良分别将其夹在两个护膝中。当日,二人乘4706次列车返回宝鸡,上车后民警王学军发现刘建良形迹可疑,便将刘带到餐车进行检查,从其双腿护膝内查出毒品、辅料各一包,在16号车厢将其同伙王小静一同抓获。
(毛静 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