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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投巨资建文化广场
本报讯 7月5日,平利工人俱乐部前排平房在铲车的轰鸣声中化为平地,这标志着平利县投资2860万元的女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正式启动。
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平利县委、县政府聘请专家学者在反复调研论证基础上,做出科学决策,并报请县人大正式批准,建设女娲文化广场。女娲文化广场占地总面积36亩,采用招商引资、政府筹资和社会募捐相结合方式筹资建设。广场建设按市场化运作,5月22日,平利县与安康长兴公司签订了女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合同,由长兴公司负责投资2260万元建设广场公共设施,县政府筹集500万元用于拆迁安置,社会募捐100万元弥补资金不足。工程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年底完工,全部工程于2004年底完成。
(熊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