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行头”之说
冯燮
大贪官原沈阳市委书记慕绥新的落马曾引发了一场关于“行头”的讨论。众媒体载文说,一位香港记者很有“火眼金睛”,在慕任市委书记期间,其一身高档名牌就让这位记者断言:此人是位贪官。后来果然应验。其推理依据为,该书记所拿合法收入只够买一只上衣袖子,他要不是受贿就是挪用公款。说白了,以貌取人是普通作法,大多情况下倒还灵验。可现实情况越来越向这一习惯提出挑战。比如过去手持“大哥大”乃老板象征,当“大哥大”多了,连平头百姓都带上了“小哥大”,真正的老板却什么也不拿了,而是身边多了一位“小蜜”。这说明“行头”有时并不能说明什么。
有位“公仆”,穿的衣服、裤子、皮鞋都是便宜的大路货,脚上是破了大窟窿的袜子。自己工作再忙也尽量赶回单位食堂吃饭。看到这人们自然会说这是一位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好公仆。然而恰恰相反,他正是收受贿赂47.5万元的贪官——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原局长明九斤。类似的还有穿解放鞋背绿挎包的范太民;考察、参观、开会时吃三五元的快餐盒饭,带一大堆方便面就开始工作的李乘龙;每次作报告都义正词严反腐的成克杰……这些人的“行头”与其真面目大相径庭。
所以光看“行头”是很难判断出某个人的真实身份。这就是化妆的功效所在。明明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小人,可以化妆成情操高尚的君子;明明是一个寻花问柳的色狼,可以化妆成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明明是一个吸取民脂民膏的恶鬼,可以把美女的画皮披在身上,化妆成名门闺秀或小家碧玉。
反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由一身“行头”来辨别官员,要建立科学的监督考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