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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严查桐木民自杀事件责任干部
本报讯 7月11日至15日,旬阳县桐木乡在涌泉村开展退耕还林核查整改试点工作过程,出现了3起村民意外自杀造成两人死亡的惨痛悲剧。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迅速深入实地调查,严查快处责任干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旬阳县纪检委、监察局通过调查认定:桐木乡党委书记张顺利和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胡广明同志,在涌泉村退耕还林核查整改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在短短5天时间内,涌泉村连续发生3人自杀,其中2人死亡的事件,后果极其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身为工作组组长的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薛成芳在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反映迟钝,麻痹大意,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尹和全、宁家文、邹勇、柴朝科在工作期间打麻将、在群众生命受到威胁时不积极抢救,社会影响恶劣。
经县纪委2003年7月24日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张顺利同志桐木乡党委书记职务;撤销胡广明同志桐木乡党委副书记、桐木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给予薛成芳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罢免其桐木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职务。经县纪检委2003年7月24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尹和全留党查看一年处分,同时撤销其桐木乡财税所所长职务;给予宁家文留党查看一年处分,撤销其桐木乡农林水综合站副站长职务。给予邹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桐木乡政府给予邹勇、柴朝科行政记大过处分。
(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