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电建四公司出台《全额赔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近日,西北电建四公司出台了《全额赔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是西北电建四公司内部的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医药管理、非生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成本预控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等七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无法追回的及个人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属全额赔偿制责任追究范围。该方法还就以上七个方面的全额赔偿制的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一次性损失3万元以上或累计达3万元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目前此《办法》已开始实施。
据《陕西电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