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建筑工人自缢身亡谁之过》有续闻
乾县两检察官坐上被告席
本报讯 本报曾两次报道过的《建筑工人自缢身亡谁之过》又有续闻,对致死乾县建筑工人的师建安负有相关责任的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茂林和县反贪局副局长何新时,8月14日又一次坐上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的被告席。
去年4月20日,乾县检察院以调查案件需要为名,口头通知县一建筑公司工人师建安到办案点接受询问,后又仅凭一纸询问通知书将其滞留达8天之久,致使师建安自缢身亡。随后在相关方面和媒体关注下,乾县检察院马、何二人以“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今年6月5日,异地审理的礼泉县法院一审判决马茂林无罪,何新时有罪却又免除刑事处分。师建安家属不满,检察机关对此提起了抗诉。
在8月14日庭审中,咸阳市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出庭抗诉,继续指控马何二人犯有“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罪”,要求依法对其予以惩处。被告马茂林在答辨中,则以办案中不知情和自己制止违法办案,但具体办案人员未予执行等理由作了辩解。
审理结束后,法院当庭未作判决。
■本报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