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公务员薪水不能只加不降
日前,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9.1亿元资金静等加薪令下,但深圳两位专家日前对记者说:有钱加薪当然是好事,但公务员加薪也该到了按“章”进行,即按国际惯例依法、依“制”加薪。
依“法”加薪
一直在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做政府财政研究的陈秀珍博士说,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内地总共对公务员进行过5次加薪,其依据:一是当时公务员工资较低,需稳定和吸引精英加入公务员;二是扩大内需,这种加薪带有明显的应时性。陈还说,通过几次政策性加薪之后,这几年公务员的整体工资水平不算太低,公务员加薪应该从过去临时性、政策性过渡到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也就是应依法加薪。
依“制”增薪减薪
在作中西公务员制度研究的深圳大学谭功荣博士说,定期晋级增资是公务员制度正常运行的保障,国外工务员加薪机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定期等内升级或加薪、定期调整工资标准、物价补偿原则。目前我们所指的加薪,主要是指“定期调整工资标准”这一块,如此次加薪主要是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这三块。谭说,国外“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往往是根据经济状况、财政状况、公务员工作情况,依照法规按一定的程序如议会辩论等才普涨,也有依法每年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考绩,优者即可升级加薪,不是政府说了算。我国前几次涨薪,时间间隔时长时短,基本上是政府一锤定音。
因此,谭认为,我国内地公务员增薪也应依法(先立法)按一定程序进行,如经过人大辩论、给税人听证等过程。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减薪机制,不能光涨不减。 (据《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