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乐”的隐忧
唐锟
作家高占祥在题为《谈乐》的文章中写道:“在闲暇生活中有两种‘乐’:一种是娱乐,另一种是‘愚乐’。”把诸如赌博、酗酒之类称为“愚乐”,可谓精妙之喻。
现实生活中的“愚乐”现象的确“够威够力”了。“垒长城”“挖坑”等类项目(鲜有不带彩的),已演化成“男女老少齐参战”的“人民战争”了。
“愚乐”表现在普通群众中情有可原,其赌注极小(一般是“幺二块”或“幺二毛”)。而在受党和国家培养教育多年且具备一定觉悟和素质的党员干部身上盛行,则令人匪夷所思。而且似乎越有职有权,赌资越高。某些单位逢会(开会)必赌,遇事(公关类)必赌(多有行贿之嫌)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总之,赌博之风所及,势头之猛,范围之广,令有社会良知和责任感的人们隐忧。此风不可不察,不可不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