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记西安市“禁毒义务宣传模范”王清泉
“老而不朽,离而不休,保持晚节,奉献余热,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72岁的高陵县电信局离休干部王清泉的座右铭。离休10年,这位老人为禁毒工作搞义务宣传,行程5000余华里,作宣传报告269场,听众有26万人次,办各种展览,参观人数达64万人次,先后有26所中小学校聘为“法制宣传辅导员”、“禁毒宣传报员”、“德育辅导员”。
1997年2月,王清泉到渭南探亲,适逢临渭区关工委组建“迎接香港回归祖国报告团”,王清泉怀着激情连夜写出《根除毒品危害,振兴民族精神》等三篇讲稿,审批后他便被安排到渭南戒毒所作报告。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100多名烟民,多数都是年轻人,年龄最小的一个女娃才16岁,个个面黄肌瘦,触目惊心。严峻的现实一下子震憾了王清泉的灵魂。于是就萌发出禁绝毒品搞义务宣传教育的念头。
从此以后,王清泉订了几份报刊,又广泛收集材料、图片、照片,自制了4大张“禁毒宣传教育展览”,编写了《禁毒五讲》,先在渭南地区宣传了近半年时间,随后在高陵县城内城外十多个中小学校作报告,由近及远,逢乡镇集市也骑着自行车去宣传。
有一次,王清泉去榆楚乡中学作宣传,学校领导看他自行车上带着一大包图片,以为是推销地图的小商贩。催他赶快离去。王清泉忍住没生气,和蔼地拿出廉洁自律服务承诺守则,说明来意,这才把校领导感动。校长亲切地拉着他的手说:“你是我们多年来遇到的第一个到学校作义务宣传的老人。”几位老师帮忙挂图片展览,校长请他给1600多名师生作报告,并当场发给“法制教育辅导员”聘书。
在禁毒宣传中,王清泉把有吸毒史失足青年的帮教作为重头戏。全县涉毒人员在册登记的28人都和他成了交心的朋友。一名叫李艳的吸毒女,16岁出外打工,因交友不慎,17岁就染上了毒瘾,18岁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戒毒,以后回到家里情绪低落。王清泉得知情况后,找到她家里,对她耐心帮教,送书送法送科技,帮她学习知识,并多方关心,终于使她戒断了毒瘾。如今李艳在家搞起了养殖业,走上了劳动致富的新路。
2001年,高陵县成为全省第一家无毒害先进县,这其中,凝结了王清泉多少汗水和心血。为此,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专门来信,表扬王清泉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心和高贵品质。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