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3年10月09日
头版
01

我省两年内将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

本报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已经省委、省政府通过。按照实施方案目标,2003年底,全省80%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2004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同时,初步建立起我省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我省及驻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凡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初步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市、县,主要采取这种形式。目前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统一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当地社区建设的发展,这几种管理服务形式应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省内跨市、县安置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地街道社区负责,外省企业退休人员安置我省的,由居住地街道社区负责协管。 (宋宗合)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