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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0月10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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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进必考”未兑现该打谁板子?

“据人事部统计,近3年来,全国新增公务员70万,但经过考试录用的比例只有62.7%,乡镇一级的比例只有43.26%,个别地方甚至违反规定,使一些素质低劣的人混入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即公务员“凡进必考”。10年了,这一“刚性”的规定却远未落实,好不令人喟叹!

责任在谁?惟人事部门是问。因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明确授权:“人事部门是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首先,是人事部门管理不力、甚至失职渎职所致。党政机关人员流动,每个行政单位的编制,每个公务员的名册,都是由人事部门控制的,没有人事部门的“手续”,用人单位不得进入,财政部门不得核拨人员经费。党政机关中如此之多的“旁门左道之徒”,他们可是人人都持有人事部门签发的“绿卡”的呀!如果各级人事部门都能恪尽职守,把严“入门关”,“不经考试录用不得进”,恐怕一个“冒牌货”也进不了。

其次,是一些地方人事部门“监守自盗”所致。“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许自己放火,不许他人点灯”,是少数地方人事部门的逻辑。他们明里摇晃着“凡进必考”旗幡唬弄老百姓,暗里却不停地向党政机关填塞未经考试录用的“私货”。全国新增的没经过考试而录用的26.11万公务员,个个都是人事部门“作祟”的记录。除了人事部门,推个还能有此“专利特权”?有的地方人事部门“作祟”的胆量忒大,对于他们,老百姓的心目中自有“劣迹”记录,譬如前两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宁夏同心县非法、违规录用干部案,当地人事部门竟然将18名在校学生也录用为机关干部,甚至连四五岁的娃娃就开始穿“官服”、吃“皇粮”。难怪老百姓说,“人事部门不干人事”。

有的行政机关无视超编超员,故意“私招乱雇”。某政府职能局“一二把手”在一年之内竟然把自己的8名亲属拉进了机关,并且让其假模假样地行使执法权(编外人员的工资都是单位“小金库”解决的)。这些情况的存在,也都是人事部门不作为、管理监督不力的结果。

能否彻底刹住不经考试就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不正之风,“凡进必考”能否不折不扣地实行,关键都在人事部门。解决这个问题,看似困难,其实也简单。“责任追究”一“追”就灵,谁个胆敢再以身试法,放一个“不考者”“入关”,就砸谁的“饭碗”。倘若如此动真动硬,落实“凡进必考”的规定无忧也!

(据《杂文报》石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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