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给孩子申辩的权利
·沈峰·
重庆市即将为学生申诉立法。学生在被学校处分时,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这种学校管理民主化的新举措,令人为之叫好!
从以往的情况看,学生违反校纪后,在错误事实的认定和给什么处分问题上,往往是校方“一锤定音”。这种简单化的处理方法,有时达不到教育目的,甚至留下一些后遗症。重庆市即将为学生申诉立法值得肯定,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符合现代教育的理念。二是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学生犯错误之后,无论给予什么处分,不过是一种教育学生的手段,目的在于使本人从所犯错误中汲取教训,不再犯新的错误。为学生申诉立法,允许学生个人申辩,让各方发表意见,对犯错误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无疑是有好处的。三是学生在被学校处分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不仅仅是让校方在处分学生时要慎重从事,更重要的是给了学生一个说话和申辩的机会后,通过交流沟通,也许会化解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误会。
如果处分学生时不给他们一个申辩的机会,或是受到不公正的惩处而无处诉说,那么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一旦失去社会公共“面子”,就会带来难以想象的负面效应。他们或是编造谎言为自己的错误搪塞开脱,或是发展到憎恶学校,仇视社会。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可以说常常发生,有多少“问题少年”、“不良少女”,都是在受到校方的惩处而又无法自辩后,才开始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的。同时,这样还会损害学生作为公民的相关基本权利,从而在学生不成熟的心灵上植入专制萌芽。这显然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也与我们一贯提倡的民主教育背道而驰。所以,给犯错的孩子一个申辩的机会,是一种看得见的民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