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人性化执法更重要
本栏12月8日刊登了题为《犯罪嫌疑人首先是人》的言论,对该文提出的“犯罪嫌疑人首先是人,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就得首先给予人文的关怀”的观点及其阐释,我完全赞同。的确,执法人员把犯罪嫌疑人不当人、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虐待欺压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应该坚决纠正的。
但是,我由此想到另一方面:我们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是否都做到了把非犯罪嫌疑人当人呢?我看这里问题还很多,警察开枪打死无辜百姓、麻旦旦事件连续发生等已成旧闻,不需赘述。新近的事例屡见不鲜,某市一妇女仅仅因为偷了约1尺长的铝水管,就被保安活活打死(西安晚报9月27日);海南某县文客村,由于村霸横行,一百来人被迫举家逃离,全村只剩下走投无路的智障兄弟俩,这里的“父母官”干什么去了?黑龙江省教育厅某处长,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大发淫威,对前来处理问题的警察扬言:“我丈夫是省政法委的,我也是有身份的人,你们谁敢动我,我就灭了你们。”对警察都敢“灭”的人(西安晚报11月26日)对老百姓还能好好执法、行政?我不反对“绣球抛进高墙内”、“监狱开设鸳鸯房”之类的“人文关怀”,但我更希望更广泛地推行人性化执法、行政,老百姓不奢望当“上帝”,只要当人足矣!不然,难免使人产生大墙内比大墙外还温馨的错觉。
(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