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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1月16日
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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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大盗一年作案70起

近日,哈市破获一起罕见的未成年人系列盗窃案。15岁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连续作案70余起,盗得赃款赃物总价值近20万元人民币,所得赃款多数被挥霍。落网后,小小年纪的他竟然对警方说:“我每天花销都得500元,50多个女人‘跟过’我,‘进去’也值了。”12月9日中午,哈市动力区和平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在动力区民香小区B7栋,出现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该男子用砖头将一户2楼居民家的玻璃砸开后跳了进去。民警刘彦庆等人迅速赶到现场时,该男子仍在这户居民家中,当其透过窗户发现自己被警察盯上后,便立即背着一个旅行包向楼下跑去。经过一番搏斗,民警将他制服,带到派出所。民警从该男子的旅行包中搜出白金项链、钻戒等金饰品,“555”牌香烟十几盒,还有一捆现金。

经讯问得知,该男子叫张峰(化名),今年刚满15岁。2002年初,张峰从劳教所出来后,又重操旧业,干起了入室盗窃。他的作案方式是先敲门,在确认住户家中无人后砸窗而入。到案发,他已经在哈市的南岗区、平房区、道外区、香坊区和阿城市连续作案70余起,盗得现金、金银首饰等物品总计价值近20万元。得手之后,他将多数的首饰变卖,所得钱款用于挥霍。他的花销大多数集中在女人身上,除了丁海丽这个比较固定的同居女友外,他在社会上还有50多个“流动情人”,这些情人多数都是娱乐场所的“小姐”。

(据《黑龙江晨报》 刘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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