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民企参与国资改革亟需相关法律支持
据财经时报报道 日历翻过2003年,民营企业参与国资重组话题陡然升温。但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中国的国资改革目前依然在以政策为主导,缺少法律的支持。
报道援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家李曙光的话说:“在民企参与国企重组的高潮中,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法律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介绍,目前中国有8%的民营企业已经通过兼并收购国有企业而壮大,许多企业无论资金、技术还是管理水平,都具备参与大规模国资处置的能力。但是,民企参与国资处置的政策大都分散于各种文件中,文件发布的年月日不同,内容也存在很大差异,甚至有互相矛盾的地方。
国家发改委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民认为,要进一步细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完善已起草了10年之久的《国有资产法》,出台包括《物权法》在内的各项配套的法律法规。
报道还称,目前,中国各职能部委颁布的政策性文件太多,一般的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很难查阅这些法律资料,特别是涉及到具体操作的相关资料。
一些政府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施加影响,不仅使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法律框架越发不稳,而且弱化了其有效性。李曙光认为,原因之一是政府定位还是建设型的,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旗号下,有的省市官员都当开了总经理,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直接把他能控制的国有企业交易行为纳入政府行政范畴。
第二,还有很多政府保留了很多权力,主要表现在以审批权作为控制国企和民企之间的交易。“我们经常看到报纸上说,政府又削减了多少审批项目,削减了多少行政权力。但原来他们到底有多大权力?可以干预多少领域?政府每天又滋生出多少审批领域?还剩下多少要经过他们审批的领域?人们大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