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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2月0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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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度减免部分行政收费

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对我省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审核处理及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我省15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被免收。

又讯 笔者同时获悉,近日我省物价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我省将再度取消教育部门收取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高等教育培养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除以上收费外,公安部门收取的俄蒙朝探亲邀请书工本费;建设部门收取的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发证收费(含申报费、审查费、证书费);工商部门收取的经济合同鉴证费等也同时取消。 (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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