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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2月05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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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收费标准不变

本报讯 新学期开始,我省各类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仍维持不变,与往年不同的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减轻农民负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被取消。

按照陕价费调发(2000)112号文件的规定,我省现行的中小学收费标准为:学费省级重点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高中200元/生/学期,借读费分别为:省级重点高中1000元/生/学期,城市高中800元/生/学期,农村高中400元/生/学期。初中和小学属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只收杂费,收取的标准为:城市初中80元/生/学期,城市小学55元/生/学期,农村初中60元/生/学期,农村小学40元/生/学期,城市初中和小学的借读费分别为:500元/生/学期和300元/生/学期。职业高中文科学费为700元/生/学期,理科为900元/生/学期。企业改制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同时规定对于学校收取的代办费,严格按照“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进行收费。同时各类高校的收费也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另据省财政厅及省物价局相关通知精神,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被取消。

日前,西安市教育部门已与区县教育部门签署协议,对于学校发生的乱收费,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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