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工会维权要“多动手”
前几天,笔者路过一企业时,看到一工人在该企业工会门口又哭又骂:“整天说维护职工权益哩!现在我被厂领导打伤了,你们连个屁都不敢放。又不是我不占理,我找厂领导要求按规定发给我电工劳保用品,有啥错的,你们工会为什么不敢给我主持公道?”
笔者认为,从当前一些企业工会维权工作的实际来看,这位工人也许骂对了。
新的工会法规定,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权益。新召开的工会十四大又把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到了工会组织生存根基的高度来强调。但在实际上,工会维权却是“动口多,动手少”,是大会讲小会说,文件上见,墙上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的时候不多。
为什么工会维权会“动口多,动手少”呢?
工会组织是职工的娘家,工会干部天经地义地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为职工说话办事。但不少工会干部把自己的职务只当作了谋生的职业,挣钱养家的差事,满足于撑撑门面应应景的工作,几乎从没有静下心来深入思索一下维权工作,也从没有具体安排部署过维权工作,这些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感,和干好工运事业的事业心几乎等于零。
二是,不少工会干部有私心。认为自己的“官命”、“饭碗”、“钱袋子”攥在行政头头手里,害怕自己对行政的一些做法说了“不”,行政领导会报复自己,所以对行政侵犯职工权益的事退避三舍,缄口不语。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是温家宝总理上任时抒发的施政胸臆。广大工会工作者应以温总理的这句座右铭为职业操守,要增强维权的职责感和搞好工会工作的事业心。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怕行政报复的思想。要相信绝大多数行政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是党和国家的好干部,会正确对待工会维权的行动,甚至会因工会纠正了自己的一些违法违规做法,促使了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而感激工会。因而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上既要多动口,还要多动手,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来自自己组织的护佑,树立起工会组织在广大职工心目中的地位。 ■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