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总大事记
(2003年第四季度)
9月18日,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并印发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9月19日,欢送陕西省出席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赴京。代表共48人,其中正式代表43人,特邀代表4人,列席代表1人。省委副书记张保庆、副省长巩德顺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9月28日,省总工会召开中国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传达大会。中国工会十四大代表、省总工会副主席卢其松同志传达了十四大精神。
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省总工会参与了有关条款的制定。条例中的规定有利于工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共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其他条款里,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规定,使工会有了更大的监督权。
10月8日,陕西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中去,把工会十四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10月13日至15日,全省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经验交流会和在县域经济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10月15日,中共陕西省委在陕西宾馆召开“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传达大会”。中国工会十四大代表、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同志就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工会十四大精神作了重要讲话。
10月20日,省总工会和陕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联合召开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改实施两周年座谈会。省总工会副主席卢其松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发言,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发荣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10月27日,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工会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公益宣传日活动。省总工会在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设立宣传站,省总工会副主席卢其松率省总机关有关人员为职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上千册。
10月31日,全省“交友帮扶”活动座谈会在西安召开,部分市、产业“交友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11月18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西安召开,省总工会副主席卢其松参加了会议。
11月21日至11月21日,全省女职工建功立业现场会在西安召开,各市、产业工会主席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副主席参加了会议。
11月21日,省总工会对今年的维护稳定工作认真地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03年度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报告》。
11月24日,全省工会2003年度总结和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全面展开。省总要求,总结的重点是挖掘工作中的新特点、新思路、新实践、新经验。
12月13日,全国总工会授予西安铁路分局工会“全国职工文化示范基地”称号。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黄彦蓉、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省总工会副主席李向柱出席了命名仪式。
■杨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