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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2月18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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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工会联络员派驻乡(镇)

据《工人日报》最近,攀枝花市米易县工会在全省率先推出的驻乡(镇)工会联络员,开创了四川省基层工会干部由地方工会直接管辖、不受企业行政限制的先例。

米易县目前有非公有制企业220家,从业人员2277人,但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仅45家,无一家经过劳动部门鉴证,工资集体协议没有一家签订,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上升,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现象,县总工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工会工作,经数月筹备,在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垭口、黄草两个乡(镇)开展了驻乡(镇)工会联络员的试点工作,规定联络员首先他们要向该辖区内的职工宣传《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其次负责指导所属区域内的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再次指导乡镇工会联合会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并督促合同的履行。与此同时,他们还要积极探索民营企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的途径,全面开展建“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做到依法收缴工会经费,使所属区域企业工会经费上解率达80%以上。

由于联络员摆脱了企业行政的限制,在维护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腰杆也挺得更直了,受到广大职工的积极拥护。目前,攀枝花市总工会已准备在其它区县陆续推行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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